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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辽宁葫芦岛兴城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6人公告

2026辽宁葫芦岛兴城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6人公告

为满足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兴城市消防救援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计 16 名,其中:灭火战斗员 13 名,驾驶员 3 名。招录对象均为男性。

工作地点:兴城市内消防救援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灭火战斗员岗位,年龄 30 周岁以下,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驾驶员岗位,年龄 40 周岁以下,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在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受过部队处分(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到 5 周岁);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 165cm 以上,视力在 4.6 以上,无面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 3cm 的文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10cm 的文身,无重度平跖足。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单位的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1、经入职培训后考核为合格的,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正式入职。灭火战斗员约 3300 元/月(含五险一金),消防车驾驶员约 4000 元 / 月(含五险一金),入职满一年后经考核通过后,逐年增资。

2、每月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并每年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福利待遇:享受工会相关福利。

4、休息待遇:实行调休制,每月 8 天假期。

5、表现突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6、根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规定: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五、招聘程序

报名成功后,需由本人向兴城市消防救援局提供个人证明材料(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待电话通知后参加体能考核、面试,再进行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入职集训。

体能考核

单位对报名人员开展体能考核,考核科目为 1000 米跑、2 分钟俯卧撑。其中,报名消防车驾驶员的还需现场对驾驶技能进行测试。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内容。

六、其他重要说明

报名截至时间:2026 年 7 月 15 日。

培训期间发现不适合担任应聘岗位的、思想不稳定、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经培训单位综合鉴定后予以淘汰。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兴城市消防救援局所有。

联系人:兴城市消防救援局

联系电话:0429-5160011

原标题:兴城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snpxzamLnKEuRGVUfB8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