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岗位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保守秘密,身心健康。
2、男性,年龄在18—26周岁之间(2000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退役士兵、体育特长生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备驾驶B证且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者可放宽年龄至28周岁并优先录取。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安庆市消防救援局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二选其一即可)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6年9月2日17时之前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3503703166@qq.com,联系人:戎站长15056800133、05565990904。(特别说明:报名表需填写详细,个人资料不详不予办理报名)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或于2026年9月2日17时之前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局经开消防站(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北路240号经开消防站)实地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其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二)考核流程
1、网上资格初审或者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进行政治考核、体能测试、体格检查、面试。
2、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详见附件2)。不符合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3、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者将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网络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其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4、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检查费用由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先行自理,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携带体检发票予以报销。不符合体格检查相关标准规定的,不予招录并不予报销体检费。
6、公示:根据招录计划岗位报考对象的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情况,形成《综合成绩汇总表》,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8、补录: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分岗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不宜超过2个月。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局研究确定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工资2170元/月,试用期结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商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签订合同的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法为其购买五险一金(月工资含五险一金不低于6000元)。入职满一年后,年底发放满勤奖,享受大队工会相关政策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现实表现,入职满一年后可安排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并核发相应补贴。
3、根据工作需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统一分配,工作地点为经开消防大队下辖的四个消防站。工作期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队执勤制度(每月休息8天,具体根据消防站日常工作安排),大队提供食宿及统一工作制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签订合同第二年起,享受每年带薪年休假15天。
5、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格检查、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3、以上解释权归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局所有。
附件列表
原标题: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ggzp.gov.cn/cms/web/n2g5iiy7/ff808081a00da65801a018cc97b72e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