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9江西九江浔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1人公告

2019江西九江浔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1人公告

浔阳区人民政府 | 2019-07-04

一键加入消防员备考交流群

【导语】中公警法考试网为考生提供江西消防员招聘考试信息,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江西消防员考试资讯,招聘信息不漏看。获取更多消防员考试资讯关注本站。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男性),消防文员1名(女性)(具体岗位设置及特别规定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9年7月18日8:00至7月20日17:00。

2.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地址: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地址:浔阳区湓浦路23号。

4.事项及要求: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半年内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四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各类资历截止计算为2019年6月30日止,岗位计划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相关事宜及后续各项工作可查询中国浔阳网公告公示栏(网址:)。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报考者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资格初审

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考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经核实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资格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

备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的材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查询。

(三)考试(体能测试)

1、考试设置体能测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消防队员仅参加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项目:消防队员测试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项目。消防文员测试15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1500米跑)占60%、立定跳远占20%,俯卧撑(仰卧起坐)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2)。

3、计算机操作考试。考试内容: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操作。满分100分。

分数计算:

消防队员总分=体能测试分数*100%

消防文员总分=体能测试分数*50%+计算机考试成绩*50%

5、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分数相同时以3000米跑、1500米跑成绩高者入围),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因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缺额比例1;1依次递补。

(三)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四)资格复审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由区人社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格初审所有材料和个人档案进入资格复审。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比例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