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消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全国消防部队(或从事灭火救援工作)退役士兵
3、驻沪部队退役士兵
4、本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从业类)满2年以上(含)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限男性;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报考接警调度员的需具有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接警调度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八)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A1、A2、B2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