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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820人公告

2019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820人公告

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

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方式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江苏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此次共招录消防员820名,均为男性,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328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492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是江苏省户籍或江苏省常住人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9月10日-10月10日)。招录对象可在省内就近的各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点(附件1)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也可个人在2019年9月10日23时后、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按照网上要求填报报名资料并在网上报名后3日内到就近的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点参加资格审查。

个人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江苏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招录对象现场报名、参加资格审查时,本人需携带个人电子证件照片、户口簿、身份证(户籍不在江苏的还须携带居住证)、毕业证(本科以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首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