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4)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技术专长资格或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电子邮箱: 。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邮件中需附报名表及相关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初审通过的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安吉县递铺镇天荒坪北路281号安吉县公安消防大队财务室报名,联系电话:(吴),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合理选报职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安吉县消防大队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现场考核。
考核(体能考核及面试)和体检
体能考核及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按照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消防部门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现实表现。
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