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9月30日);
4.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至10月27日(星期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27日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消防管理专干岗位”或“考生姓名+应聘深圳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安全生产专干岗位”;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郑先生;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黄小姐;电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等原件,(其中以原公安消防部队转业干部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供转业证原件及5年以上执法、火灾调查经历证明文件),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
2.本次拟聘人数31名,具体工作岗位为区消安办及公明、光明、马田、新湖、凤凰、玉塘等6个街道消安办,报考人员统一报名“消防管理专干”或“安全生产专干”,市消防支队光明区大队将根据考试结果和岗位需求对最终聘用人员进行分配调剂;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9月30日;
4.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