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家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次招录
消防员心理测试的公告
根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19年第17号)要求,为保证消防员招录工作有序进行,方便招录对象及时掌握各项工作安排,现就有关心理测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方法
(一)时间:11月7日上午8时;
(二)方法:采用电脑操作的方式进行,操作系统为消防员心理测查系统。
二、地点及地址
(一)长春地区: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长春市南关区顺通街与幸福东路交汇处北行200米处)。
(二)吉林地区: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吉林市迎宾大路春光村,玫瑰园入口直行500米)。
(三)延边地区: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延边州龙井市开发区长春燃气西侧)。
(四)四平地区:四平消防救援支队特勤中队(四平市铁东区南四纬路金水名居小区南门东行300米。
(五)通化地区: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通化市开发区雪花路与经开环路交汇处)。
(六)白城地区: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业园区大队(白城市上海街1号)。
(七)白山地区:白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浑江大队(白山市北安大街2068号)。
(八)辽源地区:辽源市消防救援支队龙山区大队(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客运站南侧)。
(九)松原地区:松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松原市西松原大路488号)。
(联系电话请复制链接进行查看:)
三、考生须知
(一)所有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居住证)、考生报名表、准考证,不带随员,在测试过程中禁止使用手机及其他影响答题及系统操作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人员经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定,予以淘汰,不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三)本省户口的招录对象在户籍地参加考核测试,外省户口的招录对象在常住地参加考核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招录办公室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自行安排好个人食宿及出行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相应招录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予以淘汰。
吉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原标题:吉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家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次招录 消防员心理测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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