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文员:30人,执法辅助岗位;工作内容: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技术指导等。要求:男性,22至30周岁,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土木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
政府专职消防员:70人,执勤岗位;工作内容:基层消防站执勤备战,参与各类抢险救灾、灭火救援等勤务处置。要求:男性,18至35周岁,责任心强,服从意识好,品行端正,素质高,具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A、B照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备注:其余未说明要求以应聘条件为准。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纪律观念,服从组织管理及分配。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高校、职业院校的消防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健康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政府专职消防员裸眼视力不低于4.6(五分记录)。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三、工作地点和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员通过岗前培训合格后,结合本人意愿,由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各队站工作,执法辅助人员培训后分配至各县市区大队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休息6天,执法辅助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其它日常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荆门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标准执行。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 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支队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执勤战备需要,给予10天带薪年假。
4.正式录用后,可参照消防员享受相关优待。
(二)工资薪金
1.薪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业津贴、工龄工资。加班费、补助另行发放。
2.社保费:包含五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正式录用后月薪3900元起,年薪6-8万(含全额社保)。执法辅助人员试
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正式录用后月薪3600元起(含全额社保)。执法辅助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
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高级)等消防相关职业资格的可增加相应职业资格津贴。
4.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奖励金(1或2个月工资),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技能等级调整等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