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 项整治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专业 扑火队员20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森林火灾扑救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 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专业扑火队员。
二、 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对象为18到35周岁(1984年11月15日至 2002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具有初中 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
三、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 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救援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组织纪律观念强,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 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三年内 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 执行人。
5. 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 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有重大民 事纠纷尚未解决的。
7. 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 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 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 现役军人。
10. 其他不宜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和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11.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 00-12: 00, 下午 13: 00-17 : 00 )o
(二) 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
1. 报名地点:梓潼县金牛大道南段1392号(潼江中学对 面消防救援大队)、梓潼县翠云路中段61号(梓潼县自然资源 局)
2. 联系人及方式:贺先生:
蒲女士:
(三) 报名程序
1. 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 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 等内容。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 咨询梓潼县自然资源局(蒲女士: )。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 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 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 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 填报信息。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并自觉遵守人事 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 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 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梓潼县2020年公开公开招聘森林专业扑 火队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时,须对各项内容认真核 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