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开发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鲁森防发〔2020〕1号)、《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烟政办字〔2020〕3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计划
开发区森林消防中队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33名(限男性),其中驾驶员5名(具有A1驾驶证2名,具有B2驾驶证3名),报名人数达到40人时报名截止,退役士兵及专业人才优先录用。
二、招收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体能达标的人员优先录取,年龄适当放宽。
三、招收程序
(一)资格审查。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须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参加体检时携带好400元现金自费体检费用。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予通过。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习、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
(四)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六)公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七)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培训。录用人员按照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在岗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与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九)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在集训期间,因个人因素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政审、体能测试、体质检查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