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是由原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转制成立的全新队伍,是新干县唯一一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隶属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新干县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大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岗位文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消防宣传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强的新闻文字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各种类型的新闻稿件以及材料。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有新闻敏感度和工作热情,对新闻事件的热点挖掘及策划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宣传活动策划能力。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单反照相机、视频摄像器材以及Adobe Photoshop图像、视频等剪辑处理软件,有相关宣传工作经验着优先。
4、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符合公职人员体检标准。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中央、省市各类电视、报刊、网站、电台等新闻媒体文字和视频稿件的撰写发稿,做好单位内网新闻信息的撰写发稿,做好宣传工作各类方案材料的起草与整理。
2、做好大队各类活动的拍照、摄像以及后期对图片和视频的修改。
3、协助领导处理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29日。地点: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行政服务窗口。联系人:胡参谋,联系电话:1521628880。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书以及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报名地点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也可网上下载表格填好后到现场报名),如本人有从事宣传工作方面的作品,如新闻报道截图、视频作品等资料,请一并上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3、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将取消或调减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