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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清流县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人)

2021福建清流县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人)

清流县人民政府 | 2021-03-18

为加强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训练有素、响应快速的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1次〕精神,经研究,清流县应急局、清流县林业局计划2021年公开招聘清流县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岗位劳务派遣人员2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计划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招聘要求:

1.招聘岗位及职数:

森林消防员,2名(要求男性);

2.招聘要求:

a.年龄30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

b.热爱森林消防事业、身体健康、视听力正常、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的优秀青年;

c.应聘人员要通过综合体能测试、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择优录取(综合体能测试项目附后)。

三、工资待遇:

1.消防员年度工资总额6.5万元以内(含五险一金);扑火补贴及高火险备勤、抗洪抢险、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保维稳期间餐补除外,按有关文件执行。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暂定三年),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岗聘用的原则。

3.实行条件审查、体能考核、组织考核、健康体检、公开招聘的原则。

五、考核机构:

由县应急局、县林业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核具体工作。

六、考核方式、时间、地点:

1.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审查考核与体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审查考核(20分):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当场考核打分,并当场公布得分。

(2)体能考核(80分):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按照《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根据测试结果打分。

(3)按照《考核量化评分表》、《体能测试量化评分表》所得分,根据拟聘岗位人数的2倍,按分数从高至低排名列入组织考核对象。

当出现应聘者考核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学历高低(优先顺序为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是否党员——是否获优秀士兵或连队嘉奖——本县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