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清远高新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招收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灭火救援战斗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1)招聘人数:若干名
(2)工作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隆大道60号(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隆大道消防救援站)
(3)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反应灵敏、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岗位职责:主要从事消防执勤备战、灭火作战、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等工作,履行消防队员作战职能,实行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大专以上学历),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四)服从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部队复退军人优先,同等条件下,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录用。
(六)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优先。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绩效奖金等组成。
(二)休息休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标准实行,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清远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五)按照工资比例缴纳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
2、应聘者在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纸质版报名资料面试时交至工作地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1993171520@qq.com(联系人:林站长 咨询电话:18218309700,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1)《高新区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三方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6)应聘者近期彩色红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3、防疫要求。人员招录前,须登录广东“粤省事”公众号获取“粤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面试及体能考核时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接触人员等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