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山东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财务人员招聘公告(10人)

2021山东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财务人员招聘公告(10人)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财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政府会计制度,根据我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专职财务人员,主要担负支队本级及区县大队财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定向招聘10名消防财务工作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具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军队陆勤人员职业健康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2021年6月30日),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国家行政教育机关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会、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遵守《会计法》和其他国家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组织考务

报名时,需要提交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户籍证明和其他证书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支队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在审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资格。

1.笔试。总队招聘办公室邀请高校财会专业老师进行统一命题,命题内容主要考察招聘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在训保支队(济南)统一组织初选人员考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将成绩反馈各支队,各支队应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上报总队招聘办公室。

2.体检。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政审。政审工作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同步了解考察对象的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对于政审结果达不到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4.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政审等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