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县各镇(街道)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7名专职消防救援队员,主要从事灭火、抢险救援、火灾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工作;
2、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不得有纹身,不得有口吃,不得是色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其中报考百步镇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报考通元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岗位的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专业不限。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7月12日至2003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澉浦镇专职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持有B2或A类汽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至2003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户籍以2021年7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赌博、吸毒、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从消防岗位上被辞退、开除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曾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其他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华丰路1199号)
3、报名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和条件,填写《海盐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