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第三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精神,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
1、消防战斗员(70名)
2、消防车驾驶员(50名)
3、消防专业技术岗位(10名)
(1)消防通信员(2名)
(2)消防火调技术员(2名)
(3)消防宣传专员(2名)
(4)消防文员(4名)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3、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6、五官端正, 无残疾,无明显纹身;
7、身高1.62米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三)岗位要求:
消防战斗员
1、志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在18至30周岁,有消防灭火救援经验的可放宽至35周岁,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有部队服役经历的优先。
消防车驾驶员
1、志愿从事消防驾驶和通信工作;
2、年龄在18至40周岁,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消防通信员
1、志愿从事消防文秘工作和消防通信工作;
2、年龄在18-35周岁,男性,具有通信类、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熟练摄影摄像设备,具备构图拍摄能力,熟悉通信设备,从事过消防、通信类相关工作、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消防火调技术员
1、18-4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学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有火灾事故调查,熟悉火灾现场勘查流程、火灾事故案卷档案制作、归档及火灾系统录入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3、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消防宣传专员
1、18-35周岁以下,男性,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具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媒体创意学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负责大型宣传活动的经验,有摄影经验,有写工作材料的经验,编辑、媒体工作经验,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消防文员
1、18-35周岁以下,男性,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擅长写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具有中文、文秘、新闻传播学、档案管理、建筑、法律、宣传、文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政府机关单位、报社等工作经验,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通信员、火调技术员等担负灭火救援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福利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月收入6000元至10000元。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发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等,月工资4500元。
(二)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三)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事假共6种。
(四)按照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轮休为每周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10天带薪假期(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可享受15天带薪假期),消防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法定节假日休息(按照大队管理规定,需轮流值班),入职满一年起享受带薪年假。
(五)培训(试用期)期间主要是对消防业务技能、体能、队列、专业岗位等内容的学习。
(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待转为正式岗位方可安排正常休息。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填妥后的附件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发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邮箱:393269032@qq.com邮箱,发送文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字样;联系电话:0755-27754374,郑先生(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8:00)。
经预审合格后,将以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应聘人员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3.报名材料
战斗员:
(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驾驶员:
(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B2驾驶证以上(交复印件、验原件);
(7)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消防专业技术岗位:
(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大专(本科)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右下方“本人签名”一栏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