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营造更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猛龙特战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青年30名,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
二、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招聘人员身份为县猛龙特战队队员,担负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抗洪救灾、扑救山火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纪律队伍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应急处突规定的身体条件;
5、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 13日以后出生),有专业特长及在部队当过骨干的人员可放宽到28周岁;
6、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政治审查合格;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
9、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三、岗位要求
猛龙特战队在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处置全县范围内的抗洪救灾、扑救山火、地质性灾害抢险、人防救援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特战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按军队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组织训练,节假日及工作日的休息时间需24小时轮流驻队值班。
四、薪酬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按人年叁万陆仟伍佰壹拾陆元(¥36,516,含五险一金)的标准统筹解决,上班时间单位包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发放;
2、休息时间:每月休息8天(实行轮休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婚假、陪产假;
3、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五、不予录取的范围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政府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征信记录的;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应急处突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应急处突工作的不予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