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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43人)

2021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43人)

为满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财政全额保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

(一)普通类岗位(40人)

1.执勤战斗员: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2.执勤车驾驶员: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3.装备维修员:从事执勤消防车辆、装备日常维护工作,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二)管理类岗位(3人)

1.执勤消防救援站副站长:与站长共同负责消防救援站日常管理,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2.执勤消防救援站分队长:参与消防救援站日常管理,负责队伍组训,担负日常执勤备战任务。

招录条件

(一)普通类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志愿加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5.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6.限男性,年龄18-32周岁(1989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可放宽至45周岁;

7.身高不低于162cm,体重不低于、不超过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8.消防车驾驶员招聘对象需持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驾龄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二)管理类岗位:

1.具备普通类岗位全部条件;

2.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三年内(2018年6月以后);

3.分队长招聘对象为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从业8年以上,且在职期间担任6年以上管理骨干。

3.副站长招聘对象为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从业12年以上,且在职期间担任8年以上管理骨干。

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在部队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

4.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5.被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主动离职两年内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工作时间、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基层消防救援站或政府专职消防站(沌口、湖滨、全力、军山、罗家湾)。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周休(每周休假2天)、半月休(每两周休假3天)、月休(每月休假7天)、季休(每季度休假20天)等灵活的调休模式。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食宿。

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

1、入职后,根据学历、服役年限评定等级,对应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新入职执勤战斗员平均月薪资约为5700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月均薪资约为6300元;装备维护员月均薪资约为5850元;分队长月均薪资约为7400元;副站长月均薪资约为8500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和执勤补贴)

2、每年年底根据年终考评情况发放3000-7000元年度奖励工资;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每节发放节日补助300元;春节、国庆每节发放节日补助900元)、高温补助(6至9月每月发放150元);

4、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300-2500元职务津贴;

5、担任技术岗位(消防车驾驶员、装备维护员、装备技师、无人机操作员)享受相应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