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夯实火灾防控根基,提升应急管理和预防火灾能力,减少火灾危害,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示范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人员22名,全供事业编制。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
(二)学历、专业要求
法律、会计专业和建筑、化工、电气、消防、安全、应急管理、信息等工程类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笔试最高分计算。
(三)年龄、性别要求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根据工作性质仅限男性报考。
(四)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示范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填写《2021年示范区公开招聘消防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携带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的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7月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示范区平安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海路与富商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4.报名缴费: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