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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庆阳市正宁县补充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12人)

2021甘肃庆阳市正宁县补充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12人)

正宁县人民政府 | 2021-07-27

为加强消防救援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庆阳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按照正宁县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要求,现对离职空缺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进行补充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条件公开和自愿报名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和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员12名(其中消防员11名、驾驶员1名,限男性)。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2、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品行良好;

3、具有庆阳市户籍;

4、年龄18周岁至29岁之间(1992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出生);

5、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应聘驾驶员岗位,应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能考核合格,年龄放宽到40岁(198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出生);

8、取得国家中、高级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0岁(199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出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补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曾因违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7日至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应聘者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及复核优先聘用和放宽条件的其他证件(如退役证、驾驶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6张,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专职消防员政审表》一式两份(在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2、报名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综合办公室(正宁县月明路51号)。

(三)体检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当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参与体能测试、面试等后续环节测试,直接淘汰。

体检时间:2021年8月4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