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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潍坊市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8人)

2021山东潍坊市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8人)

为加强峡山区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及实际工作需求,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预防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和管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坚持“按需招聘、择优录取、用管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由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集中招收,统一培训,分级使用,军事化管理。工作单位为潍坊市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属的消防救援站。

二、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8人(含驾驶员2名、通信员1名)。

1、战斗员: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主要负责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车辆固定灭火救援设备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岗位补助800元/月);

3、通信员:负责日常接处警和执勤战斗过程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归档工作。

三、招收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自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年龄18-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0年9月1日-2003年9月1日出生),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毕业证件原件齐全);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有无人机飞手、汽车修理工从业资格证书、其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优先招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6、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17时。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招录考核。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退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二)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考核科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x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四项内容。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使用全国消防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