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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补充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7人)

2021年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补充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7人)

为进一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我县消防救援工作,保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庆阳市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意见》要求,计划为华池县补充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7人(驾驶员岗位优先招录2人),主要从事消防应急救援、森林灭火救援、应急通信保障、宣传,战勤保障、消防车辆驾驶等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要求全天待命,休息以轮休和休假为主,工作地点为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庆阳市户籍或常驻(三年以上)人口证明(限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均有较强的责任心合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对消防工作富有热情,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需要;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4.同等条件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专业岗位的退役士兵及持有车辆维修、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灭火抢险救援1年以上获得岗位资格证的和其他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

5.身高1.65米以上,经体检、心理测试,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招聘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消防员岗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需要达到:

年龄为18周岁(2003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24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具有灭火救援实战经验、取得初级灭火救援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年龄和学历适当放宽。

2.驾驶员岗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需要达到:

(1)18周岁(2003年9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9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男性;

(2)持有B2以上驾驶执照,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实际驾龄不低于3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经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老赖、涉及诸多纠纷官司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吸毒史的;

(6)法律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及考核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初审、体格检查、测试考核、政治审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21年9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得他人代报,报名必须登记准确通畅的联系方式。

3.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华池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出具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证明,另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照片12张。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5.参加报名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国内风险区域人员,高风险地区或途经高风险地区人员和中风险地区或途经中风险地区人员须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出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