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定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名额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南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队员男性40人,女性2人。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进入体检环节前,考生必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必须达标。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心公安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道德品质好。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出生日期为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9月30日止);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身体健康,无深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局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精神病史,遗传病史,身高不低于1.65米;
6.党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享受加分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上有反响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敌对活动的;
7.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的;
8.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9.在任村(居)两委干部、乡镇在聘干部不能兼职;
10.现为公安局辅警或临聘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报考;
11.未接种新冠疫苗的;
12.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公安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富田工业园富工四路定南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办公室咨询报名,咨询电话18365419132(江女士)。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1);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持单位证明方可报名;
6.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记入定南县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定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定南县公安局518政工室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