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工作力量,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很强的责任心。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1年10月至2003年10月之间出生),退役士兵放宽2岁;身高1.70米以上(含),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Kg);裸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裸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长跑、短跑等体育特长和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能够熟练使用OFFICE、CAD、PS、PR等办公软件)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就业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办公室。
4、报名材料:应征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二代身份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永丰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永丰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由应征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好打印一份。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