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安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负责集安市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防火监督等工作,此次招聘人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工作地点在市消防救援大队,从事防火监督、一线灭火和以抢险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实行工作不定时制、准军事化管理。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文员1人,主要从事防火文书制作、系统录入、案卷装订工作。执勤消防车驾驶员2人,主要从事驾驶执勤消防车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6.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集安籍户口,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裸眼视力在1.0以上。
执勤消防车驾驶员,男性,集安籍户口,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具有A2以上驾驶资格,具备3年及以上大车驾驶经验。
消防文员,女性,年龄一般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过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原消防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参加过消防工作经历者,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7.体能测试项目总成绩合格,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层值班室(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998号,江南苑小区对面)。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退伍证、毕业证、部队服役期间所获得荣誉和奖项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