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上高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17人)
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器材装备使用及维护熟悉辖区情况,站日常勤务工作;
2、驾驶员(5人)
主要负责驾驶灭火救援车,车辆日常保养,熟悉辖区情况以及站日常勤务工作;
3、消防宣传员(1人)
主要负责灭火救援摄像、文字编辑、日常文件报送、档案规整以及内外网稿件宣传,能做到熟悉辖区情况,热爱站日常勤务工作;会拍摄、懂写作,特别是中文、新闻专业对口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大专以上优先录用;
2、年龄在18-35岁(1987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现已在乡镇兼职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着短袖体能训练服无裸露在外的纹身,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驾驶员岗位需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6、消防宣传员岗位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3DMAX、CAD、Flash、PPT;能熟练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运营、活动策划、视频编辑;消防宣传员岗位体能考试排名仅供参考,主要以面试及加试为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已在宜春市范围内其它消防站任职的专职消防员;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流程: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发至邮箱274072123@qq.com, 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13576150353;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位)证书、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