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万安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同时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现实工作需要,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均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5月1日-2004年5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4.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等二级以上)的优先考虑。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厨师、水电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计算机专业、电脑绘图等技术特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5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实行现场报名,当场测量身高和体重。
3.报名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地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