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长白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灭火救援处置能力,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规定,经请示县政府、白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现就长白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根据实际招聘情况,进行增补),主要从事战斗员岗位。其中1人分配至新房子镇专职消防站,1人分配至宝泉山镇专职消防站,1人分配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战斗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
二、招录条件
1.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听从指挥,有甘于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且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腰间盘突(膨)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其它过往史伤病。
4.专职消防队员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5.退役士兵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主动提出离职的合同制人员。
四.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填报《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应携带:
(1)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证明).退役人员提供退役证件,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2)6个月内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原则上未注射第三针人员不予受理;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携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达不到报名条件或证件不全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