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公告。
01
招录计划、方式
经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5名,其中: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员均为男性,非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不限。
(一)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
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4人(灭火救援岗位)。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15人(灭火救援岗位)。
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4人(灭火救援岗位)。
(二)非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
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办公室岗位)。
六枝特区消防救援大队:1人(财务岗位)。
02
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执勤岗位类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年龄满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6年5月13日至2004年5月13日之间;非执勤岗位类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5月13日至2004年5月13日之间;取得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和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2周岁。
5.执勤岗位类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岗位的考生,取得AOPA无人机驾驶证书、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在满足报名条件、体格检查及考核合格后,择优直接录用;非执勤岗位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财务岗位考生应具备会计、审计、金融、经济学、财务管理等财会专业或从事相关财务工作经历的优先招录;报考办公室岗位考生应为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新闻学、马克思理论、政治学与行政学等专业。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录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面向本市、县级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招录,其他市、县行政区域符合招录条件人员自愿长期在六盘水市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也可参与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