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加快补充消防救援站执勤力量的通知》、《阳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阳消安〔2021〕42号)要求,为满足阳江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加快发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增强阳春市灭火救援力量,我支队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设置招聘岗位3个,共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28名、消防车驾驶员10名、火场文书2名,工作地点须服从分配,接受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任务需要在阳春市各消防队站统筹调整。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28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能指导人员科学地开展体能训练,具有体能、健身、水域、绳索技术方面专业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优先。
(二)消防车驾驶员,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高中(含)以上学历,取得B2以上驾驶证。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优先。
(三)火场文书,要求男性,26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本科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平面设计、计算机、法学等专业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新媒体文案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较差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6月30日,例如1992年6月30日出生计算为30周岁,1992年6月29日出生计算为31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期间曾存在违反纪律行为被所在单位列入“黑名单”的;
5.现在其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仍存在聘用关系,未取得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
6.历次阳江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察或复查不合格、公示录用未报到和体检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职责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要求,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组成。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助、五险一金等组成。试用期过后灭火救援战斗员、火场文书年收入约6.2万元至7.0万元(含社保和公积金),消防车驾驶员年收入约6.5至7.0万元(含社保和公积金)。
(二)食宿安排。食宿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安排。
(三)被装发放。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休息休假。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试用期内每月休息2天。试用期满后,每月休息4天(轮休);节假日、重大消防安保期间按照上级要求确保人员在位率不低于90%或全员在岗在位;轮休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保证随时能够接受紧急工作部署,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归队。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有15天带薪年假,其余假期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要求执行。
(五)岗位补贴。入职后根据工作能力表现,可参与岗位竞选为副班长、班长、副队长、队长等岗位,领取相应岗位补贴。
(六)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间,每月只发放基本工资。
(七)工会福利。按月缴纳工会会费,享受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会福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阳江市阳春市河西街道莲平南路222号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陈冬玲,联系电话:0662-7610058。
3、报名材料: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并携带原件到场核查:
(1)《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相片栏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个人栏和户主栏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可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自行申请);
(6)婚姻情况(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可不提供);
(7)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
(8)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有入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复员、退伍军人和退役消防员相关证明等材料(复退军人和退役消防员提供);
(2)已离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单位开具证明或个人打印工作期间的社保流水);
(3)在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提供报考推荐材料(现单位开具)。
报考消防车驾驶员,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B2以上驾驶证复印件;
(2)安全驾驶记录(个人下载“交管12123APP”,进入我的驾驶证界面,在界面中选择“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可以申请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递交资料时需现场核查真实性);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有证件、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到现场报名点核查真实性。
4、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退。
(二) 资格审查
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报名材料收集和资格审核工作,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的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通知应聘者初审不合格结果,或通知在规定期限补充资料。初审通过的,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后续的现场体能、理论考试、面试及体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