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88名(战斗员岗位71名、驾驶员岗位17名)。
二、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4年8月31日至199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退伍证扫描件、驾驶证复印件等打包压缩后上传邮箱(89644196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专职队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应聘人员需提前打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