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绍兴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不断推动消防救援工作社会化,现结合绍兴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65人,其中管理干部20人、管理骨干30人、执勤车驾驶员50人、战斗员120人、通讯员45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2.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站长(政治指导员)岗位。
①在消防工作满8年(含)以上且担任过站长(副)、政治指导员(副)、站长助理、分队长岗位的或具有8年(含)以上灭火救援或纪律队伍管理工作经验且有重大立功(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及以上)表现的;②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③年龄在3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④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岗位。
条件一:①在消防工作满6年(含)以上且担任过班长以上岗位的或具有5年(含)以上灭火救援或纪律队伍管理工作经验且荣立两次三等功及以上表现的;②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及以上;③年龄在30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④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条件二:①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体育学类、化学类、机械类或与消防救援工作有关联的特殊专业人才;②年龄在28周岁(1994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体育学类专业人员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3.班长岗位。①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退役的士兵或在消防工作满4年(含)以上且具有2年(含)以上队伍管理工作经验;②年龄在26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③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4.执勤车驾驶员岗位。①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驶相应车辆一年以上;③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
5.通讯员岗位。①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电子通信专业毕业优先录取;②年龄在22-30周岁(1992年9月1日-2000年9月1日出生)之间。
6.战斗员岗位。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在18-30周岁(1992年9月1日-2004年9月1日出生)之间,有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以及车辆装备维修、烹饪、医疗等两用人才培训。
3.设置多个管理岗位,有上升进步空间,优秀队员设立奖励。
(二)工资薪金:
1.管理干部(站长/副站长、指导员)岗位:年薪12万-15万;
2.管理骨干(班长)岗位:年薪10万-12万;
3.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年薪9.5万-12万;
4.通讯员、战斗员岗位:年薪8万-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