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建设我县“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根据抢险救援具体工作需要,经汇报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1人,其中战斗员8人、通信员3人(限汉语言文学、传媒专业)。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招录主要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20〕40号)等政策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且具有镇原县户籍,限男性。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需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5周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人员、复转军人年龄放宽至28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批准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四)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病,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B类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复转军人、熟悉多媒体制作、文字功底扎实、有在新闻媒体单位工作经验、有竞技类体育特长,并有相关证书或参赛经验等人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由县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配合,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
招录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报名从2022年10月17日开始至2022年10月21日截止。
2.报名地点: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410办公室、一楼通信室。
3.所需材料: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另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6张。报名同时对招聘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资格审查年龄及其他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战斗员:体能成绩×60%。通信员:体能成绩×30%)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 镇原县职中操场
3.测试项目:具体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
(三)笔试(战斗员:笔试成绩×30%。通信员:笔试成绩×60%)
1.考点设置: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室、阅览室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法律、消防业务知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10分)
1.面试地点: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招聘对象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