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综合成绩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根据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加试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与招聘计划,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
由马关县应急管理局、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政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审工作,并邀请县监委派驻政协纪检组参与。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对放弃体检、政审或经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由马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正式聘用,如不符合条件的则解除合同,聘用后负责发放工资、缴纳保险。马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乡镇消防队职数进行分配工作(八寨政府专职消防队、坡脚政府专职消防队、仁和政府专职消防队)。
在聘用期间如出现减员情况,由马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充招聘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