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和《关于加强清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府办函[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招聘12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
1、灭火救援战斗员:10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文书:2名(从事队部文字处理、档案规整以及灭火救援现场图像、文字材料等收集工作)
(二)工作地点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长隆消防救援站、百加消防救援站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需要大专以上学历),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灭火救援战斗员:仅限男性,年龄为18至28周岁,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0岁,接受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
(四)文书:仅限男性,年龄为18至28周岁,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擅长文字处理、可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等优先考虑。
(五)周岁时间截至2022年10月20日。
(六)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服从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八)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优先,同等条件下,在部队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录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全程退役士兵、被其他单位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5)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试用期 3 个月,工资待遇 2600 元/月。试用期合格转正后,签订劳务合同,工资待遇年收入按照 11.5 万元保障(包含绩效考核工资、单位缴纳社保、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部分),具体工资标准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
(二)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周休息2天,其他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标准实行,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原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服役或工作年限可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定级时视情计入工作时间。
(五)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截至2022年11月20日18时。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手机填报、现场复核原件的方式进行,具体资料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原件审核后退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填报前请准备以下证件或资料以便手机扫描填报: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
(3)个人征信记录;
(4)毕业证;
(5)大专以上学历,请提供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
(6)退役士兵,请提供退役证;
资料准备好后请点击以下二维码进行填报后将电子版发至3228352251@qq.com邮箱。如有疑问,详询电话:(点击查看咨询电话)(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防疫要求。人员参加招录前,应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支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