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城乡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招聘1名女性文员。工作地点为区消防救援大队,并服从大队调剂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临沧市;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9.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女性文员年龄范围22至30岁,从事办公室文秘类工作。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持有B2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6.女性文员大专以上学历,未婚优先录用(不参加招聘程序第5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翔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招录工作,工作人员从区消防救援大队抽调。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报名电话联系人:况兴站长13888633663;钱奕方:13578338119;值班电话0883-2156203。
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临沧市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到报名点填写《临沧市临翔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B2驾驶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4张(浅灰色大一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