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城乡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工作地点为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云县幸福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服从云县消防救援大队调剂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临沧市;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9.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已脱贫劳动力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持有B2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云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录办公室在临沧市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招录工作,工作人员从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抽调。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临沧市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人:李江明副站长18487176457;赵池班长:18788368852;办公室0883-3217471。
应聘者到报名点填写《临沧市云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B2驾驶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4张(浅灰色大一寸)。
(二)资格审查
招录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简单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政审
面试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能测评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单杆引体向上、100米,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单杆引体向上及100米跑选考一项,总成绩最高100分。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后进行报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岗前培训
招录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为期2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