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度第四季度招录聘用制消防员21名,其中自贡市森林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1名、驾驶员1名(汽修专业),自流井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2名、驾驶员1名,贡井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2名,沿滩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7名、驾驶员5名,大安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驾驶员1名,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1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岗位条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持有A1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5年以上的,或其他情况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汽车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备注:
1.有管理队伍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部队退役人员,拥有化学、物理、水电、体育、文艺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备医疗急救、电气维修或车辆维修等技能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经在消防队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8.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9.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10.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1.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13.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1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15.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1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战斗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日常工作。
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及战斗员的相关岗位职责。
四、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工作地点:自流井区、贡井区、沿滩区、大安区、高新区。
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待遇:
1.购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事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2.享受年度体检和带薪休假,每月8天不定时休息。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人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冲锋舟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等)。
4.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统一配发执勤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