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长春市公安局2025年招聘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可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我的报名信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与兴运路交汇东南侧)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和《长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表》上的报名编号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长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表》1份(考生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我的准考证”,点击“查看”,在查看准考证页面,点击“下载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另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具有优先招聘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所需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员。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全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提供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应穿着适宜的运动鞋、运动服。
(四)考生需全部通过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并达标,才能确定体能测评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00米(800米)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五)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测评,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六)在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相应场地。一经发现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资格。
长春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431-88907911。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2533490。
长春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7日
原标题:长春市公安局2025年招聘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changchun.gov.cn/sy/tztg/202509/t20250926_3430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