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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晋城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0山西晋城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依据《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岗位1—18复审地点:晋城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晋城市川东路第三人民医院对面;

2.报考岗位19—23复审地点: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巡警大队,晋城市南大街石府巷205号;

3.报考岗位24—28复审地点: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230室,晋城市西环路1873号;

4.报考岗位29—32复审地点:晋城市高平市公安局613室,高平市新华街9号;

5.报考岗位33—37复审地点:晋城市阳城县公安局809室,阳城县新阳西街99号;

6.报考岗位38—41复审地点:晋城市陵川县公安局610室,陵川县崇文镇回龙街与望川路交汇处;

7.报考岗位42—45复审地点: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613室,沁水县龙港镇新建东街2509号;

8.报考岗位46—48复审地点: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泽州县北石店镇畅安路,原晋煤集团文化宫南侧;

9.报考岗位49—52复审地点: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晋城市金匠街136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截至2020年12月16日18:00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经现场检测体温(手腕内侧)和查验健康码,体温≤37.3℃、健康码为绿色或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复审场地;体温>37.3℃、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复审场地;凡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来(返)晋城考生,须提供复审前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请自觉做好健康防护。

五、咨询电话:

晋城市公安局: ,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

晋城市高平市公安局:

晋城市阳城县公安局:

晋城市陵川县公安局:

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

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

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附件查看>>>

晋城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4日

原标题: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jcgov.gov.cn/tzgg/202012/t20201214_13202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