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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2021年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海勃湾公安 | 2021-03-16

关于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第二轮笔试测试已进行完毕,经海勃湾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事项进行公告:

一、时间:2021年3月18日上午09:00至3月24日下午18:00

二、地点: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21号)后院二楼会议室进行

三、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四、注意事项:

1.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下列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

(2)参加第一轮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关于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oINIc6F0IohrJWSQ8yvkQ

原标题:关于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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