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桂消招〔2021〕1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第一次现场复核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复核对象
截至8月9日18时,已成功在招录平台注册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注册所在地进行划分,各市现场复核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三、资料准备
1.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另外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缴纳社保证明;
5.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提交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带齐上述指明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结合我区实际,现场复核原则上每周集中开展一次,本次现场复核因故未能按时参加的,需提前一日向所在市招录办报备,申请列入后续现场复核名单;
2.通过现场复核的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选拔风险告知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3.请招录对象持续关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通知公告地方专栏中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内容以及“广西消防”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我区消防员招录工作进展。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应保持预留的手机号码畅通,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部分手机设置有陌生号码拦截),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守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的取消招录资格。
2.各市招录办不承担考生往返差旅费用、不提供食宿,请各位考生自行妥善安排行程;
3.考生应严格遵守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进入营区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并提前完成疫苗接种,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向所在市招录办说明情况后暂缓来队接受现场复核;现场复核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近距离交谈,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
4.考生进入营区后应自觉维护营区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触摸消防救援物资,请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自由活动。完成现场复核,并经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营区自行返回。
5.自治区招录办将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依据我区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对外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各市招录办招录全程使用唯一指定固定电话(附件6),自治区招录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71-3229023),受理全区消防员招录工作的举报投诉。
附件:各市消防员招录第一次现场复核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公告(桂消招〔2021〕2号)
文章来源:http://xfyzl.jieyundata.com/cms/page/5c122c3fc0534585b5d2135f3b27ec76.html?id=67816b899bb14c1c90628d1baac428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