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各类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报考者笔试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分数线。其中“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总数比例超过8:1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计划招录人数总数4倍的比例,划定面试调剂分数线。达到面试调剂分数线但未达到面试分数线的报考者,可遵循自愿原则确认参加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体能测评、心理测评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人员中因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从达到面试调剂分数线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职位报名环节的人员名单(以下简称“递补调剂人员”)将在招考专题网站公布,其余报考者将不再具备职位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