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榆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辅警55人成绩查询已开通。榆林中公教育为大家分享2021榆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辅警55人成绩查询入口。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榆林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4.成绩查询:预计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自行查询。
5.本次笔试中,对违纪和零分两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智远人力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陕西智远人力网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进行真伪查验;
(5)相应的学历验证报告材料(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退役士兵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放宽年龄的人员(现为榆林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聘用、派遣(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均需出具)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已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9)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陕西智远人力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本人拒绝签字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同一职位设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应聘人员最终得分,采取加权计算法。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最终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占60%,面试最终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陕西智远人力网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照本次招聘基本条件中第7项规定内容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及复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此形成的缺额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陕西智远人力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此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由劳动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管理及待遇
依据陕西省、榆林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参照榆林市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榆林市市本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注册“陕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陕西健康码”为“绿色码”且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测量体温连续三次超过37.3℃,或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真实、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陕西智远人力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和14:00至17:30。咨询电话:029-8522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