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11月1日18:00。
(二)地点:平鲁区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并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打印纸上。如集体户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的,可提供首页的复印件(加盖所在集体户单位印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七)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测量身高;
(九)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须主动出示与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三)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是否退役士兵等)与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或与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等影响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准考证视为体测资格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能测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随时关注平鲁区人民政府官网。
资格复审期间咨询电话:0349-6062306,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xls
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28日
原标题: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pinglu.gov.cn/xxgk/gggs/202510/t20251028_749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