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建立宁波市法治督察员队伍的若干意见》(甬党法办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依法治区办通过发布选聘公告、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10人为海曙区首批区级法治督察员拟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任职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12月27日止。
3.公示联系部门: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受理电话:
联系人:陆老师
附件:海曙区级法治督察员拟聘任人选名单
(名单附件:)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原标题:海曙区级法治督察员拟聘任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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