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迅速开展此项工作。
一、确定辖区内人民陪审员人数
根据泰来县人民法院法官数三倍的标准,由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确定陪审员人数。11月20日,人大常委会通过法院的申请,确定泰来县今年选任人民陪审员数量为108人。
二、向社会发布公告
11月21日,司法局在收到人大会议确定人民陪审员数量的通知后,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期为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日期为11月21日至12月16日。
三、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报名
11月21日至12月16日,司法局共计接收个人申请报名11人,组织推荐11人。
四、随机抽选
12月21日至12月23日,在初步排除不符合年龄要求、有明显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等人员的基础上,公安局会同司法局、法院抽选516名候选人,司法局会同公安局、法院对516名候选人进行随机抽选,最终确定91名拟任命人选.
五、资格审查
12月24日,司法局会同公安局、法院对113名候选人采取现场考核,以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了108名人员。
六、社会公示
经确定108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应当取消其拟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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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泰来县人民陪审员拟任命名单
(名单附件:)
原标题:泰来县司法局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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