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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2020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计划,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对我市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查,拟确定144人为乌兰浩特市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其中随机抽选116人,个人申请27人,组织推荐1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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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关于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附件链接)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乌兰浩特市法院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4日

原标题:乌兰浩特市关于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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