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突泉县司法局会突泉县人民法院、突泉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开展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前期经过发布选任公告、随机抽选、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电话走访征求意见、资格审查、再次随机抽选等环节,最终确定以下113名人员为突泉县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突泉县司法局、突泉县人民法院、突泉县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11日起到5月15日止。
4、监督电话: 突泉县司法局
突泉县人民法院
突泉县公安局
5、来访来信联系地址:突泉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附件名单见:)
突泉县司法局 突泉县人民法院 突泉县公安局
2019年5月8日
原标题:突泉县关于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
原标题:突泉县关于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tq.gov.cn/tq/zwgk25/cyzf/tzgg12/3335692/index.html